各科(室)、所、中心:
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市委党校等事业单位列入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》精神和要求,经金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金编办(2007)35号批复同意,将金山区物价检查所、石化物价所、朱泾物价所的职能归并、机构整合,综合设置上海市金山区物价检查所。由于机构整合,科级干部也将作适当调整。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:
邱立新同志任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科科长,不再担任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贸科科长、价格监测科副科长;
朱国明同志任金山区物价检查所所长;
徐 军同志任金山区物价检查所副所长;
吴 英同志任金山区物价检查所副所长;
叶广贤同志不再兼任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科科长;
原石化物价所、朱泾物价所所长、副所长自然免职。
特此通知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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